“露天野泳”不能屡禁不止 今日热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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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以来,不少市民途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公园时看到,几乎每天午后都有人下水游泳。对此,管理方表示,宝湖公园不允许游泳,但劝不住,也经常接到市民投诉,称游泳者行为不雅。据了解,市民在宝湖公园游泳的情况存在多年,一直是令公园管理方头疼的问题。
炎炎夏日里,游泳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休闲、消暑运动,由于河湖水面宽,不像游泳馆那样人头攒动,且是流动的活水,因此一些人会选择去河湖里游泳,这也就埋下了安全隐患。一些水域看似平静无波,实际上却静水流深,且有时候由于有船只作业等原因,造成一些水底深坑,形成水面难以察觉的漩涡,如果不明情况,贸然入水,一旦出事,除了很难自救,更给营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。而且一旦脱离了具体的环境,无论是野泳,还是赤裸上身晒太阳,都会给他人造成不便。尤其是在宝湖公园、唐徕渠等景观场所,可能会直接影响他人的正常游玩。
游泳是一项有益身体健康的体育活动,但存在一定危险,稍有不慎可能发生事故。每年盛夏都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,但总有人怀有侥幸心理,不顾危险,不理劝告。面对不文明的野泳,面对不听劝阻的野泳者,除了相关部门组织人员,加大劝阻力度之外,还应加大宣传,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,让生命得到敬畏和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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